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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家:“谁创造、谁拥有”是判断知识产权归属的唯一标准

发布时间:2015/3/11 4: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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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至10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与中国日报知识产权频道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年会暨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郑胜利、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中科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等多名权威法学专家、知识产权界法律专业人士共计400多人都出席了这场盛会。 

  会上,知识产权的安全运营吸引了众多参会者的关注,特别是加多宝VS广药红罐包装装潢案一审判决更是引起了参会各界的热议。在此期间,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郑胜利、中科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合伙人余刚等专家及法律从业人士一致认为,“谁创造、谁拥有”的原则具有司法普遍适用性,红罐是加多宝率先设计、最早使用、长期使用、广泛宣传,红罐包装装潢权应该属于最先创造者及使用者加多宝。

  专家说:“谁创造、谁拥有”原则是评判红罐知识产权归属的唯一标准

  虽然红罐包装装潢案一审判决随着由于加多宝的上诉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但是红罐归属问题的讨论并没有随着加多宝的上诉而冷淡下来,相反成了法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在“第五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年会暨论坛”再度成为与会各界争议的焦点显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公开资料显示,90年代初,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将祖传凉茶秘方独家传授给加多宝,在当时,市面上不仅没有红罐,也没有罐装的凉茶产品,当时市场上卖的凉茶产品大多是散装冲泡的,有包装的也是一些塑料袋装,而且根本就没有红色包装的凉茶产品。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行政总监冯志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加多宝在得到凉茶创始人王泽邦清朝道光年间的祖传配方后,就开始着手包装的设计,当时考虑红色在传统中是一种喜庆、吉祥、热闹的颜色,公众认知接受度高。另外,红色跟黄色搭配起来,有一种尊贵的感觉,这种颜色搭配跟中国历史对红色、黄色的推崇有关,与中国人的情感吻合。按照这个创意理念以及对包装装潢的要求,加多宝经过一年多左右的时间,1996年最终自行设计出红色的罐装包装,1997年,红罐包装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后一直使用至今。谁也没想到,经过加多宝17年的坚持和巨额的投入,加多宝出品的红罐凉茶,日后竟会成为一个年销售超过250多亿,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市场上以及法律上的纠葛。

  对于红罐的归属问题,中科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在会议现场表示,从中国现行司法体系来看,知识商品和商标是可分离的这点是很明确的,并且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本身就是一个商业标识,因此对于包装装潢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来讲,智力劳动成果原始权属应该归于创造者。

  对于李顺德的观点,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合伙人余刚深表赞同,并指出,加多宝独立设计了红罐,并在1995年签订许可协议到2012年商标案期间, 17年来加多宝一直独占排他地享有并使用这个权利,从来没有人对加多宝这项权利主张过无效或者提出过任何的质疑,从这点来看,加多宝公司早已经长期稳定地享有自己产品的包装装潢权,正是基于这些客观事实,谁先设计、谁长期使用、在谁手上形成为知名商品,用这些关键因素来判定红罐归属,问题显然迎刃而解。

  从上述专家的观点可以看出,“谁创造、谁拥有”作为评判红罐归属的唯一标准在学界已无可争议。对此,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郑胜利的一段表述更是意味深长,“老百姓有一句话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国家要鼓励创新,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就应该按照这种具有普世价值的学说去激发社会不断的创造、不断的前进,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高度文明才会早一天到来。”

  以红罐案为鉴 保护加多宝等企业及个人的创新成果迫在眉睫

  据官方媒体报道,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以《谋求持久发展共筑亚太梦想》的演讲强调,“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为创新拓宽道路。如果说创新是中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必不可少的点火器,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创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我们致力于发挥创新驱动的原动力作用,更多支持创新型企业、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尽快形成新增长点和驱动力。”而在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案受到热议的同时,如何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及维护像加多宝这样的长期致力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时间也成了与会代表最感兴趣的话题。

  在会议现场,记者见到了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律师,当被问及对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纠纷案的二审看法时,姚岚律师表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家对企业独创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不仅反映在立法层面,更体现在司法程序上要建立独立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这一点,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所述,2014年新商标法实施,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成立,201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在即。而加多宝公司独立创造,连续使用,巨资宣传的红罐包装装潢属于知名商标特有包装装潢权,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这个权利与《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存在从属关系,也不存在依附关系,都平等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保护,因此,不存在已经知名17年的加多宝红罐凉茶仅仅因为换了一个商标,这个商品就不再知名了,更不可能存在某个商标仅仅因为曾经在知名商品上被使用过,就可以抢走知名商品,这是老百姓的常识都能判断的。加多宝相信法治阳光,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公正审理此案和尽快实现加多宝数年来孜孜以求的正义充满信心。

  颇值得关注的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后。党和政府也在新2015年伊始发布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并通过多项具体措施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切实保护企业创新行为,推进行业经济转型。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徐家力教授表示,在四中全会后出现红罐包装装潢这个案件,最高法院会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确定一个原则标准来判定案子。因为红罐包装装潢案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个案子,不是凉茶的问题,甚至不是一个行业的问题。它标志着中国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意义非常重大。相信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四中全会的根本精神和对法律的本质,给红罐包装装潢案一个说法,才能使中国知识产权有一个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