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高多环芳烃检测要求鞋服出口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3/8/19 14:20:20 作者:
近期,欧盟通过了修订REACH法规关于多环芳香烃的规定的最终提案,数十类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产品将受影响。
此前,REACH法规仅限制一类产品,即轮胎填充油中的多环芳香烃含量,即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若轮胎制造所使用的轮胎和油质中的苯并(a)芘、苯并(a)蒽(BaA)等8种多环芳香烃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或苯并(а)芘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将不得进行销售。
新提案则将涉及产品扩大至数十类,包括:电动工具、家用器具、手推车、步行支架、服装、鞋类、手套、表带、腕带、面具、头箍,还有自行车、高尔夫球杆、球拍等运动器材。
与原法规相比,限制的物质仍然为原有的8种多环芳香烃,但任意一种多环芳香烃的限量降低了10倍,从原来的10毫克/千克均降至1毫克/千克;玩具、儿童运动器材等儿童用品限值甚至降为0.5毫克/千克。
多环芳烃是一种具有强致癌性、致突变性及危害生殖系统的有机化合物,包括萘、蒽、菲、芘等150余种化合物,广泛存在于塑料橡胶、原油、润滑油、防锈油、脱膜剂、汽油阻凝剂、矿物油、柏油等石化产品中,还存在于农药、木炭、杀菌剂、蚊香等日常化学产品中。在电子电器制造业中,多环芳烃常常用作脱模剂等塑料添加剂进入到生产过程中。
欧盟多环芳烃检测一直是我轮胎出口的一道“坎”,此次REACH法规对管制产品范围的扩充无疑将进一步筑起多类产品的出口屏障,而由于工艺差距和研发能力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还不能自主生产满足欧盟标准的芳烃油,不得不从欧美进口环保芳烃油产品,产品成本控制难度加大,出口不稳定因素大为增加。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