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轻联发出“关于组织审定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5/22 10:25:19 作者: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2012年5月14日,中轻联发出“关于组织审定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中轻联科技〔2012〕130号),全文如下:
关于组织审定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轻工各行业协会、地方行业组织、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组织审定第十九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2012〕2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开展管理创新,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进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环保部,具体工作由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承办。
二、本届成果应在全面反映轻工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特点以及互联网时代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与研发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与管理整合、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与对标管理、发展服务业与现代物流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与管理变革、流程优化与标准化管理、品牌建设与网络营销管理、精益生产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人才开发与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管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小企业管理提升与服务平台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国际贸易争端处理、产业转移、产业集群与特色区域建设等。
三、轻工各行业协会和地方行业组织是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单位。推荐工作要遵照《轻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的规定,努力发掘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同时,要结合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帮助企业认真总结、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轻工各行业协会和地方行业组织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四、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精心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五、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行业协会、地方轻工行业组织推荐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六、2012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材料报送至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过期申报不列入本次审定范围。
七、联系信息:
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环保部
联系电话:010-68396449;
联 系 人:刘晶晶 朱业耘
2.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联系电话:010-68396393 68396395
联系传真:010-68396395 68396396
联 系 人:李同喜 郗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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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